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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2022年2号通告

平原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全员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第2号) 鉴于目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

平原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全员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第2号)

鉴于目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平原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平原示范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本次采样分时段、分区域错峰进行,各乡镇(街道)在全区发布的统一时间内,进一步细化时间安排,并及时告知辖区群众,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时间,具体采样时间以各村(社区)通知为准。

1月9日上午9:00全区全面开始采样工作,16:00完成采样工作。

二、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三、检测对象

平原示范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四、特别告知

(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的人员,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平原示范区区域内已采取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的人群不能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二)采样检测期间,各乡镇(街道)“敲门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人员,会入户了解核酸检测情况,对高龄老人、孕妇、幼儿、残障人士等特殊困难群体,安排“上门服务”采样小组入户上门进行采样检测,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

五、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提前扫码登记信息,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请及时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采样前2小时建议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免影响检测结果。

(五)因近期天气寒冷、路面湿滑,请广大居民注意出行安全,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人、孩子。

平原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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