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安排,中共原阳县委第四巡察组从2020年4月16日起,开展为期约50天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巡察对象
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原阳县委员会党校党支部、原原阳县国土局、原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包括原行政服务中心)、原阳县第四离级中学党支部等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 巡察内容
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六项纪律”,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 , 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对象以下情况:
1、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违规选人用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以及重点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和问题线索。
2、 巡察组将对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党员干部违法占地、违规建设和疫情防控期间有令不行、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及专项整改情况,民生、扶贫、涉黑涉恶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县委巡察组将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督促办理单位第一时间答复。
三、 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以下信访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17651908035(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一节后调整为下午 15:00—18:00)
短信接收:17651908035
电子信箱:yy17651908035@126.com
邮政信箱:原阳县博浪沙街原阳宾馆县委第四巡察组(收)
邮政编码:453500
举报箱地址:原阳县人民法院、原阳县委员会党校、原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原阳县自然资源局、原阳县第四高级中学、原阳县人民法院太平镇法庭驻地、原阳县人民法院师寨镇法庭驻地、原阳县人民法院桥北法庭驻地、原阳县新博大超市、原阳县新运超市、原阳县新车站、原阳县信访局、原阳县教体局。
根据巡察职责,县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交其他部门处理。
中共原阳县委第四巡察组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