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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检查结果

新乡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公布对市教育局审批管理的35所民办学校(教育机构)2019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的结果。原阳县合格学校有3所,原阳县阳光中学、原阳县天润中学、原阳县南街中学。

新乡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公布对市教育局审批管理的35所民办学校(教育机构)2019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的结果。

合格学校(教育机构)29所

1.普通中小学21所: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龙学校、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双语国际学校、市开达学校、市第十中学英才学校、市美术高级中学、市新鼎高级中学、卫辉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原阳县阳光中学、原阳县天润中学、原阳县南街中学、辉县市孟庄中学、新乡县龙泉高级中学、新乡县冠英中学、延津县实验中学、市新誉佳高级中学、市辅豫实验高级中学、市世青实验学校、获嘉县开成高级中学、获嘉县苏豫中学、市专家树人小学。

2.中职学校2所:新乡测绘中等专业学校、市相魁中等专业学校。

3.教育机构6所:市大山外语学校、市燕清培训学校、市奇迹培训学校、市大河金话筒文化艺术学校、市百思海文化培训学校、市新誉佳教育培训学校。

基本合格学校5所

1.普通中小学3所:市冠英高级中学、市立人文化学校、市格雷特综合高中。

2.中职学校2所:新乡海运学校、延津县无线电技术学校。

重点整改学校1所

卫辉市汇智机电学校(中职学校)。同时,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引导辖区内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年检合格学校(教育机构)应认真总结办学经验,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重点整改学校要认真制订整改计划,积极整改落实。市教育局将加大年检结果运用,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将视情节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缩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取缔办学资格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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